使用者須知

 

◎訓練課程

 

一般訓練

1.欲申請無塵室使用之學員,請mail至fab334b@gmail.com 報名,請隨信告知您的姓名、聯絡電話、學號、指導教授會於兩個工作天內回信。

2.ㄧ般訓練課程約每兩個月開課一次。

 

儀器訓練

1.通過一般訓練課程後,才能申請儀器訓練

2.有關儀器訓練課程時段,請直接洽詢各儀器機台管理者。

 

 

◎使用權限

使用權限之開放

1.通過一般訓練課程後,並已繳交簽署公約者,於一週內開放進入權限。

2.通過一般訓練課程之使用者,始可參加各項儀器訓練課程,通過後,於一

  週內開放機台使用權限。

3.若使用者超過一年未曾進入實驗室,日後欲使用實驗室,需再次參加本實

  驗室所舉辦之一般訓練課程。

4.各機台使用完畢,請務必刷卡登出,離開實驗室亦請刷卡後再行開門。

 

◎值日生工作

1.無塵室內部整潔(確定地上無垃圾)

2.定期倒垃圾。

3.倒廢液。

4.每天更換靜電踏墊。

5.確定手套、口罩、無塵紙等耗材補給。

6.打掃完畢請至無塵室門口之表單上註記,確定已完成所有工作。

7.若未盡以上職責,需再重做一星期,若情況仍未改善,則停權一個月。

8.值日生之分配輪值,請參照公佈欄公告。

 

◎處罰條例

總則:為確保實驗室之永續經營,維護人員、設備安全而訂立本條例。

觸犯以下列規則者不得進入實驗室三個月,再犯者不得進入實驗室六個月

因而發生儀器、設備、藥品等之損失,將請使用者依原價賠償。

1.將門禁卡借與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門禁卡者。

2.未通知管理人員即擅自讓尚未通過考核之人員進出實驗室。

3.未於大門刷卡即進出實驗室。

4.非緊急狀況下,使用緊急設施或設備(如:緊急開門鈕、緊急逃生門窗、緊

  急沖身洗眼器)

5.未經管理人員核准,自行攜帶實驗儀器或藥品進入實驗室。

6.損壞儀器且事後未通知管理人員。

7.將無塵室使用之設備、儀器、衣物,擅自移動、攜帶或將無塵衣穿出至無

  塵室以外地區。

8.未經管理人員核准,自行攜出實驗儀器或藥品者視同偷竊,蓄意破壞儀

  器、設備者永久不得進入實驗室。因而造成儀器、設備、藥品等之損失,

  將請使用者依原價賠償。刑事部分則依法處理。

執行:本實驗室管理人員於使用者違規當日起十五日內,以電子郵件通知違

  規人員及其指導教授或主管。

申訴:違規人員不服處罰,需於收到電子郵件七日內,至本實驗室管理中心

  辦理申訴。未於申訴時間內辦理申訴者視同放棄申訴之權利。